一章。律制
一。律呂
律者,絕對音高也。音名,階名,唱名之本。律者十二而復始,六陰六陽。
漢人定律高,多以管弦長短;歐羅巴人多以振動頻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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陰陽 | 律/陽 | 呂/陰 | 陽 | 陰 | 陽 | 陰 | 陽 | 陰 | 陽 | 陰 | 陽 | 陰 |
律 | 黄鍾 | 大呂 | 太簇 | 夾鍾 | 姑洗 | 仲呂 | 蕤賓 | 林鍾 | 夷則 | 南呂 | 無射 | 應鍾 |
季 | 孟冬 | 仲冬 | 季冬 | 孟春 | 仲春 | 季春 | 孟夏 | 仲夏 | 季夏 | 孟秋 | 仲秋 | 季秋 |
月 | 十一 | 十二 | 一 | 二 | 三 | 四 | 五 | 六 | 七 | 八 | 九 | 十 |
時 | 亥 | 子 | 丑 | 寅 | 卯 | 辰 | 巳 | 午 | 未 | 申 | 酉 | 戌 |
音名 | 宮 | | 商 | | 角 | 清角 | 變徵 | 徵 | | 羽 | 清羽 | 變宮 |
唱名 | 上 | | 尺 | | 工 | 凡 | | 六 | | 五 | | 乙 |
二。律名表記
高低循環者之定如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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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高 | 先漢 | 自漢以來 | 曾候乙編鍾 | 西洋稱謂 |
復高八度 | | | 反夾鍾 | 小字三組 |
高八度 | 半夾鍾 | 清夾鍾 | 少夾鍾 | 小字二組 |
中央音 | 夾鍾 | 夾鍾 | 夾鍾 | 小字一組 |
低八度 | 倍夾鍾 | 濁夾鍾 | 太夾鍾 | 小字組 |
復低八度 | | | 𣳍(氵立㠯,音欠)夾鍾 | 大字組 |
二章。生律
律高當定制,所謂规矩必有初定。常法凡三:
一。五度相生律。
五度而生一律。抑上抑下。上生者,三分損益;下生者,隔八相生。
三分損益制:黄鍾管三分益一得太林鍾管。三分損一得太簇管。三分益一得太南呂管。三分損一得姑洗管。以至十二律俱備。
隔八相生制:黄鍾上八律得林鍾。上八律得少太簇。上八律得少南呂。上八律得反姑洗。以至十二律俱備。
可知三分損益進退相替。隔八相生但進無退。
生律法例:
以黄鍾為宮
泛起,
食七勾宮弦得宮。三分七徽至龍齦而取其二,上八律,名九勾三得徵。
食七勾徵弦得徵。三分七徽至龍齦而取其四,上八律,食五勾五得商。
食七勾商弦得商。三分七徽至龍齦而取其二,上八律,名九勾四得羽。
食七勾羽弦得羽。三分七徽至龍齦而取其四,上八律,食五挑七得角。
泛止。
以至生十二律。
所生十二律相去甚大,當倍半相生,以使相鄰。然竟不得歸乎少黄鍾。故旋宮而不得齊。
二。純律。
三。十二平均律。
五度相生,純律相生,終而不歸黄鍾之倍與半,故十二而分之,以求均也。何以得法,大明王子朱載堉有“勾股開方”新法密律。
他家之言:
一。二十四不平均律
二。京房六十律